敬酒要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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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梁文道

我得先说清楚,夜总会一类的地方我是很少去的。不是我有多正经多清高,而是我真的很不喜欢那种昏昏暗暗灯红酒绿的地方;每次处身在那样的环境底下,我都会觉得自己特别低能,我不懂猜枚,也不玩骰盅,所以我实在领略不到“落club”的乐趣。可是偶尔去一回,原来还是挺有教育意义的。

前年在深圳的一间夜总会里,我就遇见了想都想不到的情景:有一桌客人个个喝得头昏脑涨左摇右摆,说话的声音腔调愈来愈豪迈。仔细一看,原来他们手中各自握的不是酒杯,而是一枚小胶盒,里头放的全是药丸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丸,但应该就是让他们high得如此忘我的主要原因了。这帮人不是在斗酒,而是在斗“啪丸”。从斗酒发展到斗“啪丸”,这不可说不是一个飞跃性的“进步”。两年前如此,两年后的今天又如何呢?我就真是不知道了。

“敬酒”真是一种十分奇妙的行为。为什么大家就不能静下心来细细品酒,而要你敬我一杯我回你一杯地狼吞虎咽呢?其实这个道理就和我们之前谈过的“请客逻辑”一样,都是社会学家莫斯所说的“报”。例如在敬酒的时候,我们会特别讲究公平,如果你喝了一满杯,我也必须接受挑战跟着喝光整杯的酒。相反的,要是我自信满满,不只干杯而且还回敬一杯,但你却只是“随意”一口,那我就有权要求你也得干掉你那一杯了。若是你拒绝,就得自承不胜酒意认输,否则就是不给面子,后果可能很严重。大家喝多喝少不是自己的意愿,而是决定于你来我往的关系之中。一杯报一杯,一瓶换一瓶,其间不容半点弄虚作假。

很多人说这是中国人特有的陋习,既不文明也不现代。不少早年去大陆经商的港人谈起四处交际“队酒”的经验,仍是一脸惶恐心有余悸。可是放眼世界,从日本的居酒屋到德国与爱尔兰的“饮酒社”(drinkingclub),敬酒的方式虽然各有不同,但这种公平的饮酒竞赛其实到处都有,就和人类送礼请客的习惯一样,是普世的文明现象。收礼必须还礼,喝下人家的敬酒必然也要回敬一番。

类似北美印第安人的“夸富宴”,敬酒也是种分出彼此高下的方法。酒一轮轮地敬下来,谁能撑到最后谁就是赢家。过去在某些生意酬酢的场合之中,喝酒的赢家还真能占去最多的好处,得到最有利的条件,因为他是唯一神志清醒的人,其他人说不定早被灌得稀里糊涂满嘴说是了。读传记或小说,常常见到许多英雄都被描述为“千杯不倒的好汉”,似乎酒量也是判定英雄的标准之一,例如金庸笔下的“乔峰”。就算到了今天,我们虽然不再以酒量论成败,但要是说起某人很能喝,它也绝对不是贬义。无论什么时候,“好酒量”都是一种赞美。

比起“夸富宴”那种穷尽家财来请客的豪迈,无止境的敬酒是种更让人佩服也更叫人头疼的自夸方式;前者夸耀的是自己的财富身家,后者却是自己的生命能量。就算请客送礼到了一个视钱财如粪土的地步,你慷慨的也还是身外物罢了;但逢敬必干地饮酒却是在慷慨自己的一条命。或许这就是人类不敬咖啡不敬茶更不敬汽水的原因了,因为只有酒能致命。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慷慨生命更豪迈、更令人折服呢?

人家举杯来敬酒就和送礼一样,你必须还报他,只不过要注意这份礼是能要命的。难怪英文里的“gift”兼具“礼物”和“毒药”二义了。